台灣房價居高不下,許多父母選擇將自己名下的房地產過戶給小孩,想幫助孩子減輕買房壓力。一心替小孩著想,卻忽略了其中的稅務成本。如何轉移資產,精打細算尋找最省稅的方法,成了不少家長的課題。
日期:2024-04-18
買股票賺錢很開心,變成遺產就不太開心了!?有網友提到,父母的遺產有大量股票,沒想到繼承手續繁瑣,讓他們很頭疼。對此,律師表示,背後最大問題在於,擁有太多檔股票,投資過度分散,舉例來說,現值5000萬元集中在一檔跟現值50萬元分散在50家公司,後者繼承人辦理過戶可能就麻煩了。
日期:2024-04-14
台灣近年鼓勵將遺產捐作慈善,但依現行法規,捐給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的負擔稅額大不同,目前已有修法呼聲,盼將「符合標準」的公益社團法人納入抵稅範圍,但這條界線又該如何劃定?
日期:2024-04-10
北市三兄弟爭產,由於母親生前預立遺囑,不准大兒子繼承逾4123萬現金及一棟價值近2千萬的房產,加上兩位弟弟提出證據,證明哥哥不聞不問7年,就連告別式也沒來參加,最終法官判決繼承權不存在,後續爭取特留分也敗訴。
日期:2024-03-31
除非是3歸扣因素才會被視為遺產的提前分配,要計入遺產總額計算分配。所以,要從父母手上拿錢,就要避開此3種因素,才可以完整再參與父母死後的遺產繼承分配。
日期:2024-03-28
王先生對於投資很有研究,平時都有看盤購買股票習慣,長久下來婚後他也不知不覺累積了100張的鴻海股票、100張的台積電股票。因為王先生的家族向來有癌症的基因,王先生定期會去做健康檢查,在2023年3月發現自己得了肺癌後,就立刻先行贈與太太100張鴻海的股票。而後王先生持續到大醫院追蹤肺癌一年的時間,也都如同一般人正常生活,本來以為病況穩定,但沒想到2024年年初確診引發諸多併發症,癌細胞也已悄悄擴散,醫生當時宣告他的肺癌已進入第四期,生命恐怕只剩下三個月左右的時間……太太將鴻海股票以130元賣出,而王先生知道自己即將不久於人世,為了想省遺產稅,想把自己所持有的100張台積電股票也都全數移轉給太太,並詢問律師。律師竟告訴他,千萬毋湯!
日期:2024-03-27
我認為年過80的幸齡者,應該秉持著「能享樂就不要拒絕」的理念,包括我「再婚」也是一種選擇。但這件事有個矛盾的問題,我稱之為「有錢人的悖論」:有財產的人再婚,孩子們就會反對;沒有財產的人再婚,孩子們則會樂見其成並予以祝福。
日期:2024-03-24
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,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;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,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,來讓子女有錢、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,但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,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,而課徵贈與稅。
日期:2024-03-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