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在過世後,將遺產留給真正想給的人?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,除留意贈與稅與遺產稅課稅條件外,可善用相關免稅額與扣除額,最重要的是,透過合法的壽險保單規畫,將財富留給真正想照顧的人。
日期:2022-04-29
5 月報稅季倒數一個月,今年報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整,讓省稅更有感外,手機報稅也新增編修扶養親屬功能,讓報稅程序更便利省時。
日期:2022-04-07
志明因為從小家貧,只有國小畢業,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,後來老闆退休後,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,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,遂日夜打拚,雖有改善家庭經濟,但卻老來病痛纏身。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,有子女小華、小康、小玲,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,遺有A屋一棟,志明、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,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:一、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,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,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,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,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,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?二、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,但死亡後,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,遂做成協議,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,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?三、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,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,請問如何分割遺產?四、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,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?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?
日期:2022-03-31
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)曾說:「世事無常,只有死亡跟繳稅例外。」高資產人士該如何看待資產傳承呢?首先可以思考是,在「稅務面」,如何合規的降低或延緩稅負成本?除此之外,亦應思考在「非稅務面」上,如何預防家族紛爭?如何確保財富傳承之後,仍然能夠保全資產?
日期:2022-03-29
明賢母親早逝,由父親獨自養育姊弟 2 人直到成年,在姊姊結婚時,父親還給了姊姊一筆財產作為嫁妝。日前,明賢的父親逝世,才發現其生前已立有遺囑,內容寫明將其遺產全部由明賢繼承,至於姊姊因已得到一筆嫁妝,所以不得再繼承其遺產。可是明賢的姊姊認為,嫁妝是一般社會風俗慣例,而且是父親生前的贈與,與遺產繼承不同,因此堅持依法繼承其父的遺產,姊姊的請求合法嗎?
日期:2022-03-18
一位民眾詢問:律師您好,我的父親在111年過世了,留下年邁70歲的母親與我。父母白手起家,父親留下現金及上市櫃股票投資合計約400萬、一間市價約3,000萬的房屋(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約2,100萬)房屋是父母結婚時購入,貸款已還清,母親名下資產約有現金及上市櫃股票共計1,500萬。 請問律師我需要繳遺產稅嗎?有沒有節省遺產稅的方式?
日期:2022-03-14
俄羅斯與烏克蘭間的戰事未歇,嚇壞全球股市,在歐美禁運俄羅斯石油、多個國家制裁俄羅斯,讓不少大宗原物料應聲漲價,原本已受通膨陰影籠罩的市場經濟,更加雪上加霜,除了金融市場面臨巨大衝擊以外,台灣的房市恐怕也可能因為通膨、升息及資金緊縮等因素,逐漸受到影響。
日期:2022-03-09
蔡董想在自己百年後,將一生攢下的10億資產全數傳承給小兒子,因此興起了寫遺囑的念頭。但洪會計師告訴蔡董:即使蔡董寫了遺囑,未來蔡董百年的時候,太太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剩餘的財產部分,太太及大兒子仍可再主張合計1/3的特留分。因此透過遺囑,蔡董的小兒子大概僅可繼承約3億多的遺產。此時,蔡董該怎麼辦?
日期:2022-02-22
日前有一讀者來訪,向我哭訴其父親已往生逾2年多,迄今仍無法辦理遺產相關事宜。乍聽來訪者所述情節看似單純,一般遺產繼承拖久不能辦好,不外乎有人貪婪、有人鄉愿、有人無知或利害關係人平時早已結下心結等。後來我就從專業角度抽絲剝繭,希望能查明該遺產繼承問題究竟卡在哪個關鍵環節。
日期:2022-02-18
在國稅局值班當志工時,有一次一位納稅義務人前來詢問遺產繼承相關事宜,她氣憤地說,她的父親已過世幾個月,因為身負繼承義務、人在美國的大哥置之不理,故意擺爛,導致手足雖已申報遺產稅,仍欠稅待繳,後續還有一籮筐棘手的繼承問題,真令人愁眉厭煩、不知所措。
日期:2022-01-25